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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 2025-01-13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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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11日至12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池州市长江南路红森大厦B17层,电话:0566-3227916,邮箱:czszfcxjw@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一是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围绕公共服务优质共享,持续做好群众关注的市政服务、住房保障等重点领域信息的公开工作,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二是规范基层政务公开建设。统筹安排职能科室对照工作职责对县区基层政务公开内容进行检查,针对检查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落实。三是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对印发的政策文件进行多样化解读,解读内容充实详细、重点明确,使公众对出台的政策有更清晰的认识。2024年累计解读政策文件3件,实现了重要政策解读全覆盖。四是重点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2024年以来,已组织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26次开放日活动,拉近了政府与公众的距离,增强公众对政府工作的了解和参与感。

(二)依申请公开。一是明确领导、部门、人员的分工责任,同时把任务分解到各部门和科室二是充分发挥门户网站的平台作用,同时不断拓宽申请渠道,通过现场申请、书面申请、网上申请等多种方式确保群众的申请能够得到及时受理及答复。三是严格把好受理、办理、答复三个关键环节,做好与申请人的沟通联系,及时向申请人反馈办理进展情况,全年受理依申请公开24件,全部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完善文件管理标准。对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发布、备案、清理等各个环节进行全面规范,绘制审查流程,提供参考模板,有效提升管理工作规范化、精细化。二是强化文件合法性审核,严把审核关口和做好保密审查。三是组织实施集中清理工作。经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废止6件,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35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及时调整目录。2024年根据省住建厅要求及时对重点领域公开栏目作了优化调整。二是推动平台建设。利用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建立多渠道的政务公开体系。三是开展宣传活动。积极搭建葡京国际官网平台,举办座谈会、在线问答、政策解读等活动,鼓励公众参与,及时答疑解惑。

(五)监督保障。一是制作市住建局《2024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清单》任务分解表,责任分解到科室,明确责任部门发布规范。二是积极参加葡京国际官网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三是加强日常检查,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6

3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93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30.8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4

0

0

0

0

0

2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9

0

0

0

0

0

1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4

0

0

0

0

0

2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公开内容发布不规范。如重大建设项目、住房保障、市政设施等部分栏目公开的信息内容没有严格按照省住建厅提供的范例执行。部分意见征集缺少配套的情况说明。二部分栏目未及时删除无效信息部分基础目录和重点领域栏目内容过期失效清理不及时,有个别无效信息未及时下架等。三是信息审核工作把关不严实际工作中发现业务科室提交的主动公开信息含有错别字、手机号码等隐私信息问题,反映出本单位整体政务公开水平亟待提高。

   (二)改进措施规范信息发布对照省住建厅文件和政务公开要求,全面梳理重点领域公开信息,按照公开规范进行补充完善,进一步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二是集中开展清理按照“谁公开、谁清理”原则,对已公开的信息进行风险排查,清理无关、无效、不需长期保留以及涉及个人隐私等信息,防止信息汇聚引发风险。三是加大审核力度。执行政务公开前的保密审查和合规性审查,严格落实“三审”制度要求,各级领导对政务公开文件进行审核把关,形成了审核把关的闭环机制,确保政务公开文件的质量和合规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收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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