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00003280140M/201512-00009 | 信息分类: | 规范性文件 |
发布机构: | 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成文日期: | 2015-12-24 | 发布日期: | 2015-12-25 15:18 |
发文字号: | 池政秘〔2015〕227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
标 题: | 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池州市政府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的通知 | ||
政策咨询机关(起草人): | 市委编办 | 政策咨询电话: | 13965901987 |
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池州市政府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的通知
池政秘〔2015〕227号
江南产业集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九华山风景区、开发区、平天湖风景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池州市政府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业经2015年12月17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清单内容。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主要内容包括权力事项名称、实施依据、责任事项、责任事项依据、追责情形、追责情形依据、廉政风险点以及运行流程图。针对派出机构受委托行使的权力事项,还包括权力来源主体、受托主体、权力行使方式。具体内容详见相关部门网站。
二、严格执行落实。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池州市市级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的通知》(池政〔2015〕9号)要求,严格执行“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切实实现“政府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对受委托行使权力事项,各派出机构要与市直各单位做好衔接工作,并完善受托行使权力事项的法律手续,报市编办、市政府法制办备案。
三、加强督促检查。市编办、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等部门要将加强对政府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有效督查监管机制,确保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落地见效。市编办要牵头督促所有涉权单位按时完成权力项目入库工作,加快推进权力事项网上运行,接受社会监督。
池州市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24日
池州市政府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政府
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
一、九华山风景区管委会 |
||
(一)法定权力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权力类别 |
1 |
对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 |
对未经许可经营出境旅游、边境旅游;或者出租、出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转让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 |
对未按照规定为出境或者入境团队旅游安排领队或者导游全程陪同的;安排未取得导游证或者领队证的人员提供导游或者领队服务的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 |
对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的;向不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的;未按照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 |
对旅行社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 |
对旅游经营者组织、接待出入境旅游,发现旅游者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出境旅游者在境外非法滞留,随团出境的旅游者擅自分团、脱团;入境旅游者在境内非法滞留,随团入境的旅游者擅自分团、脱团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 |
对在旅游行程中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严重损害旅游者权益的;拒绝履行合同的;未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包价旅游合同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8 |
对旅行社安排旅游者参观或者参与违反我国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项目或者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9 |
对未取得导游证或者领队证从事导游、领队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0 |
对导游、领队私自承揽业务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1 |
对导游、领队向旅游者索取小费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2 |
对无证导游进行导游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3 |
对导游人员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承揽导游业务,进行导游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4 |
对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有损害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的言行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5 |
对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未佩戴导游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6 |
对擅自增加或者减少旅游项目、变更接待计划、中止导游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7 |
对向旅游者兜售物品或者购买旅游者的物品的,或者以明示或者暗示方式向旅游者索要小费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8 |
对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或者与经营者串通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9 |
对旅行社未经旅游者同意在旅游合同约定之外提供其他有偿服务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0 |
对未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未取得旅游者同意,将旅游业务委托给其他旅行社,将旅游业务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旅行社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1 |
对旅行社委派的导游人员和领队人员未持有国家规定的导游证或者领队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2 |
对拒不履行旅游合同约定的义务的,非因不可抗力改变旅游合同安排的行程的,欺骗、胁迫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需要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3 |
对旅行社要求导游人员和领队人员接待不支付接待和服务费用、支付的费用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的旅游团队,或者要求导游人员和领队人员承担接待旅游团队的相关费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4 |
对旅行社违反旅游合同约定,造成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不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5 |
对旅行社及其委派的导游人员、领队人员在发生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情形,未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并及时报告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6 |
对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从事旅游经营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7 |
对旅游经营者对服务范围、内容、标准等作虚假宣传;欺诈、勒索旅游者,欺骗、胁迫旅游者接受服务或者购买商品;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8 |
对导游人员对服务范围、内容、标准等作虚假宣传;欺诈、勒索旅游者,欺骗、胁迫旅游者接受服务或者购买商品;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9 |
对导游人员擅自变更接待计划,中止导游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0 |
对导游人员索要小费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1 |
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2 |
对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3 |
对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4 |
对随意倾倒、抛洒、堆放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5 |
对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的,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6 |
对建筑垃圾储运消纳场受纳工业垃圾、生活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7 |
对施工单位未及时清运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造成环境污染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8 |
对施工单位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处置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9 |
对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在运输建筑垃圾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建筑垃圾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0 |
对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1 |
对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2 |
对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处置超出核准范围的建筑垃圾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3 |
对在主要街道临街建筑物的阳台和平台上长期堆放、吊挂有碍市容的物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4 |
对未按照规定在主要临街城市建筑物上安装空调室外机、排气扇(管)、防盗窗(网)、遮阳篷、太阳能热水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5 |
对擅自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影响市容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6 |
对在城市建筑物、构筑物、其他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或者未经批准悬挂、张贴宣传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7 |
对未经批准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摆摊设点、出店经营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8 |
对未经批准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影响市容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9 |
对城市施工现场不符合规定,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0 |
对运输液体、散装货物不作密封、包扎、覆盖,造成泄漏、遗撒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1 |
对未履行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义务或者未按照规定清运、处理垃圾、粪便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2 |
对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3 |
对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和烟头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4 |
对随地便溺、乱扔其他废弃物、焚烧垃圾和冥纸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5 |
对未按照规定的地点、方式倾倒污水、垃圾、粪便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6 |
对占用城市道路、街巷经营机动车辆修理、清洗业务,影响环境卫生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7 |
对未按照规定的时间、线路和要求清运建筑垃圾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8 |
对未经批准在市区内饲养家畜家禽,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9 |
对在公共场所遗留宠物粪便,不即时清除,影响环境卫生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0 |
对损坏各类环境卫生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1 |
对擅自拆除、迁移环境卫生设施或者未按批准的拆迁方案进行拆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2 |
对损坏城市树木花草,擅自修建或者砍伐城市树木,砍伐、擅自迁移古树名木或因养护不善致使古树名木受到损伤或者死亡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3 |
对未经同意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4 |
对未经同意擅自在城市公共绿地内开设商业、服务摊点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5 |
对不服从公共绿地管理单位管理的商业、服务摊点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6 |
对履带车、铁轮车或者超重、超高、超长车辆擅自在城市道路上行驶,机动车在桥梁或者非指定的城市道路上试刹车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7 |
对未对设在城市道路上的各种管线的检查井、箱盖或者城市道路附属设施的缺损及时补缺或者修复的,未在城市道路施工现场设置明显标志和安全防围设施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8 |
对未经批准,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擅自填埋具有调蓄功能的城市河塘等违法行为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9 |
对未经批准在桥梁、道路、路灯上敷设管线、设置广告牌或者其他悬挂物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0 |
对占用(压)、挖掘、拆除、改动、迁移、损坏城市市政设施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1 |
对城市流动饮食服务业的经营者未采取有效污染防治措施,致使排放的油烟对附近居民的居住环境造成污染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2 |
对未采取防燃、防尘措施,在人口集中地区存放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砂石、灰土等物料影响城市环境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3 |
对在人口集中地区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等产生污染影响城市环境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4 |
对在人口集中地区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污染影响城市环境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5 |
对在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夜间进行禁止进行的产生环境噪声污染建筑施工作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6 |
对在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7 |
对将废弃油脂和含油废弃物排入下水道或者随地倾倒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8 |
对在城市道路、广场等公共场所无照经营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9 |
对非机动车在人行道、公共广场、公共绿化用地上等非允许地点停放,妨碍行人通行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80 |
对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81 |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人行道、公共广场、公共绿化用地上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82 |
对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83 |
对在风景名胜区内进行开山、采石、开矿等破坏景观、植被、地形地貌的活动,在风景名胜区内修建储存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设施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84 |
对在风景名胜区内从事禁止范围以外的建设活动,未经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审核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85 |
对个人在风景名胜区内进行开荒、修坟立碑等破坏景观、植被、地形地貌的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86 |
对在景物、设施上刻划、涂污或者在风景名胜区内乱扔垃圾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87 |
对损毁风景区界碑、景物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88 |
对破坏风景区游览秩序和安全制度,拒不改正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89 |
烟花爆竹零售许可 |
行政审批 |
(二)受委托行使权力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权力类别 |
1 |
消防设计审核及消防验收 |
行政审批 |
2 |
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许可 |
行政审批 |
3 |
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 |
行政审批 |
4 |
在古建筑内安装电器设备审批 |
行政审批 |
5 |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 |
行政审批 |
6 |
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摩托车) |
行政审批 |
7 |
占用道路等影响交通安全许可 |
行政审批 |
8 |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或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
行政审批 |
9 |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事故,构成犯罪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0 |
对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从事营运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1 |
对在驾驶证丢失、损毁、依法扣留期间,或驾驶证超过有效期,或违法记分达到12分仍驾驶机动车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2 |
对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3 |
对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4 |
对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不按规定让行、掉头、转弯;不按规定使用灯光;违反学习驾驶规定;违反规定载货;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驶入禁止通行道路;下坡时熄火或者空挡滑行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5 |
对不服从交警指挥、违反警告标志、标线指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6 |
对在车道减少的路口、路段,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警指挥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未依次交替通行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7 |
对不避让正在作业的道路养护车、工程作业车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8 |
对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驾驶人虽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9 |
对道路养护施工作业车辆、机械作业时未开启示警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0 |
对变更车道时影响正常行驶的机动车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1 |
对在有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以及在铁路道口、人行横道、桥梁、急弯、陡坡、隧道或者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掉头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2 |
对未按规定鸣喇叭示意的(禁鸣区内除外)处罚 |
行政处罚 |
23 |
对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4 |
对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粘贴或者悬挂统一式样的实习标志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5 |
对驾驶安全设施不全等具有安全隐患、不符合技术标准等的机动车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6 |
对逆向行驶、违反规定超车、倒车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7 |
对在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道路上,不在道路中间通行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8 |
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交通管制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9 |
对使用他人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0 |
对载货汽车、挂车未按照规定安装侧面及后下部防护装置、粘贴车身反光标识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1 |
对改变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未按规定时限办理变更登记或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2 |
对机动车所有权转移后,现机动车所有人未按规定时限办理转移登记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3 |
对机动车所有人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机动车档案转出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后,未按照规定时限到住所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机动车转入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4 |
对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办理补、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检查合格标志等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5 |
对公路客运车辆违反规定载货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6 |
对在同车道行驶中,不按规定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7 |
对在实习期内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载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机动车牵引挂车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8 |
对未放置机动车保险标志、检验合格标志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9 |
对违反交通信号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0 |
对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1 |
对机动车遇有前方交叉路口交通堵塞时未依次停在路口以外等候通行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2 |
对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3 |
对不按照规定为校车配备安全设备或者进行安全维护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4 |
对驾驶校车运载、不按照经审核确定线路行驶;不放置校车标牌、不开启校车标志灯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5 |
对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交通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警示灯光或设置警告标志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6 |
对挂车载人,载货汽车、半挂牵引车牵引两辆(含)以上挂车,载货汽车牵引挂车的载质量超过汽车本身的载质量,大、中型载客、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牵引挂车等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7 |
对不避让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8 |
对机动车、非机动车不避让盲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9 |
对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0 |
对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1 |
对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车速,或者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未保持安全车速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2 |
对货运车辆超载物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3 |
对驾驶证被暂扣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4 |
对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核定成员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5 |
对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6 |
对机动车驾驶人不按照规定避让校车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7 |
对驾驶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明显标志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8 |
对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9 |
对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造成财产损失或者人员伤害,尚不构成犯罪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0 |
对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及其从事营运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1 |
对饮酒、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或者营运机动车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2 |
对驾驶人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3 |
对己取得但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4 |
对驾驶非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5 |
对驾驶非机动车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6 |
对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或者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不靠车行道右侧行驶,非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其他车辆专用车道;对非机动车未依法登记,上道路行驶及违规占道行驶等违反道路通行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7 |
对醉酒驾驶非机动车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8 |
对行人违反道路通行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9 |
对乘车人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0 |
对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进入高速公路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1 |
对机动车通过施工作业路段时,不按规定减速行驶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2 |
对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3 |
对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4 |
对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5 |
对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6 |
对在道路两侧及隔离带上种植树木、其他植物或者设置广告牌、管线等,遮挡路灯、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妨碍安全视距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7 |
对擅自挖掘道路、占用道路施工或者从事其他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8 |
对出售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9 |
对非特种车辆喷涂特种车辆标志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80 |
对生产、销售拼装机动车或生产、销售擅自改装的机动车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81 |
对在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情况下,驾驶机动车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82 |
对未按规定喷涂放大的牌号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83 |
对机动车驾驶人被扣留(符合暂扣和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情形)的机动车驾驶证后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84 |
对以欺骗、贿赂手段取得机动车牌证或驾驶许可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85 |
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不按照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进行检验,出具虚假检验结果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86 |
对货运机动车驾驶室载人超过核定人数,运输单位的公路客运车辆违反规定载客、载货或货运车辆超载、违反规定载人,经处罚不改(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87 |
对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88 |
对车辆所有人使用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接送学生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89 |
对伪造、变造及使用校车标牌或者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或者使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校车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90 |
对未按照规定指派照管人员随校车全程照管乘车学生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91 |
对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扣押、扣留或者暂扣期间,采用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92 |
对违规牵引故障机动车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93 |
对摩托车后座乘坐不满十二周岁未成年人,或者轻便摩托车载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94 |
对驾驶机动车向道路上抛洒物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95 |
对机动车驾驶人补领机动车驾驶证后,继续使用原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96 |
对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当自行撤离现场而未撤离,造成交通堵塞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97 |
对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98 |
对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或者牵引挂车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99 |
对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无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00 |
对驾驶机动车未按规定粘贴、悬挂实习标志、残疾人机动车专用标志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01 |
对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未按照规定申报变更信息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02 |
对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发生变化不适合驾驶机动车,仍驾驶机动车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03 |
对逾期不参加审验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04 |
对非机动车违反规定载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05 |
对载货汽车、挂车未按规定粘贴车身反光标识、未安装侧面及后下部防护装置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06 |
对驾驶拖拉机违反交通信号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07 |
对在设置出租车临时停靠站(位)的路段,出租车在站(位)外等客、上下客或在站(位)内滞留等客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08 |
对未按规定安装、使用行驶记录仪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09 |
对无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逃逸,构成犯罪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10 |
对无临时通行标志,或者临时通行标志超过有效期限驾驶车辆上道路行驶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11 |
对机动车驾驶人未随车携带交通安全信息卡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12 |
对非机动车驾驶人进入城市快速路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13 |
对重型载货汽车进入有明确标示禁止通行的高架桥等道路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14 |
对运输单位的驾驶人连续驾驶营运载客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重型载货汽车、半挂牵引车超过四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二十分钟的,经处罚未改正对处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
行政处罚 |
115 |
对未取得机动车号牌或者临时通行牌证逾期仍上道路行驶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16 |
对在道路上学习驾驶,不按指定路线、时间或使用非教练车或无教练随车指导或无关人员乘坐教练车,掉头时妨碍正常行驶的车辆和行人通行等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17 |
对违反规定会车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18 |
对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19 |
对左转弯时,未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20 |
对在前车左转弯、掉头、正在超车时进行超车,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时超车等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21 |
对准备进入环行路口不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等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22 |
对机动车通过无灯控、无交警指挥、也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路口,不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或不按交通标志、标线指示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等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23 |
对行经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或者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未停车让行,或者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未避让等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24 |
对非法制造、贩卖、持有、使用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等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25 |
对生产、销售仿制警用制式服装、标志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26 |
对穿着、佩带仿制警用制式服装、标志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27 |
对未经审核变更保安服务公司法人代表、未按规定进行、撤销自招保安员备案、超范围开展保安服务、违规招用保安员、未核查保安服务合法性、未报告违法保安服务要求、未按规定签订、留存保安服务合同、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28 |
对保安从业单位泄露保密信息、使用监控设备侵犯他人权益、删改、扩散保安服务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指使、纵容保安员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疏于管理导致发生保安员违法犯罪案件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29 |
对保安员扣押、没收他人证件、财物、参与追索债务、违法处置纠纷、删改影像资料、报警记录、泄露保密信息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30 |
对未按规定进行保安员培训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31 |
对持有伪造、变造、骗取、冒用他人出入境证件或逃避出入境边防检查等非法出入境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32 |
对协助他人非法出境入境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33 |
对违反规定为外国人出具申请材料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34 |
对中国公民出境后非法前往其他国家或者地区被遣返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35 |
对拒不接受查验其出境入境证件、拒不交验居留证件、未按规定办理出生登记、死亡申报、未按规定办理居留证件登记事项变更、外国人冒用他人出入境证件、违反外国人住宿登记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36 |
对擅自进入限制区域、拒不执行限期迁离决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37 |
对非法居留、未尽监护义务致使外国人非法居留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38 |
对容留、藏匿非法入境、非法居留的外国人,协助非法入境、非法居留的外国人逃避检查,为非法居留的外国人违法提供出境入境证件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39 |
对外国人非法就业、介绍外国人非法就业、非法聘用外国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40 |
对从事与停留居留事由不相符的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41 |
对骗取护照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42 |
对为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护照,或者出售护照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43 |
对台湾居民违反住宿登记规定及逾期非法居留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44 |
对伪造、涂改、转让等非法获取往来港澳证件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45 |
对未按时报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信息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46 |
对骗取、非法扣押、冒用他人居住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47 |
对伪造居住证或者买卖伪造的居住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48 |
对不落实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措施存在安全隐患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49 |
对建设、使用存在治安隐患的安全防范设施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50 |
对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未经许可施工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51 |
对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工程未经验收即投入使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52 |
对旅馆从业人员不执行报告制度、旅馆负责人参与违法犯罪活动导致旅馆成为违法犯罪活动场所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53 |
对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未经申请或申请未获许可,未按主管机关许可的目的、方式、标语、口号、起止时间、地点、路线进行,不听制止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54 |
对破坏集会、游行、示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55 |
对未获公安许可擅自经营旅馆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56 |
对未按照规定采集、上传或者报送有关人员与物品信息的;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视频监控设备,以及删改、传播或者非法使用视频监控录像资料的;未按照规定登记服务对象及相关物品信息的;发现涉嫌违法犯罪行为、违禁物品未向公安机关报告的;旅馆业经营者对零时以后滞留旅客房间的访客,未按规定登记身份信息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57 |
对废旧金属收购企业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58 |
对未按规定建立、使用娱乐场所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59 |
对娱乐场所要求保安人员从事非职务活动或者未按规定通报娱乐场所保安人员工作情况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60 |
对拒不补齐娱乐场所备案项目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61 |
对未按规定悬挂娱乐场所警示标志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62 |
对设置具有赌博功能的电子游戏机机型、机种、电路板等游戏设施设备的;现金、有价证券作为奖品,或者回购奖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63 |
对未按规定备案娱乐场所营业执照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64 |
对未按规定建立娱乐场所从业人员名簿、营业日志或者发现违法犯罪行为不报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65 |
对照明设施、包厢、包间的设置以及门窗的使用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未按照本条例规定安装闭路电视监控设备或者中断使用的;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留存监控录像资料或者删改监控录像资料的;未按照本条例规定配备安全检查设备或者未对进入营业场所的人员进行安全检查的;未按照本条例规定配备保安人员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66 |
对娱乐场所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嫖娼或者提供条件的处罚、对娱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及毒品、淫秽、赌博、邪教迷信、营利性陪侍等违法犯罪活动或者为进入娱乐场所的人员实施上述行为提供条件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67 |
对未经许可举办大型活动或者擅自变更大型活动时间、地点、内容、举办规模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68 |
对举办大型活动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治安案件等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69 |
对举办大型活动发生安全事故,或者发生安全事故不处置或不报告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70 |
对(聚众)扰乱单位秩序、公共场所秩序、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或者(聚众)妨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或者(聚众)破坏选举秩序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71 |
对扰乱文化、体育等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72 |
对散布谣言、谎报实情、投放虚假危险物质、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扰乱公共秩序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73 |
对寻衅滋事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74 |
对组织、教唆、胁迫、诱骗、煽动从事邪教会道门活动或者利用邪教、会道门、迷信活动或者冒用宗教、气功名义危害社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75 |
对故意干扰无线电业务正常进行或者拒不消除对无线电台(站)的有害干扰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76 |
对非法侵入、改变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破坏性程序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77 |
对非法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危险物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78 |
对危险物质被盗、被抢、丢失后不按规定报告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79 |
对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器具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80 |
对盗窃、损毁公共设施、移动、损毁边境、领土、领海标志设施以及非法进行影响国(边)界线走向的或者修建有碍国(边)界境管理的设施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81 |
对盗窃、损坏、擅自移动航空设施或者强行进入航空器驾驶器或者在航空器上非法使用禁用物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82 |
对盗窃、损毁、擅自移动铁路设施、设备、机车车辆配件、安全标志、在铁路线上放置障碍物或者故意向列车投掷物品、在铁路沿线非法挖掘坑穴、采石取沙、在铁路线路上私设道口、平交过道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83 |
对擅自进入铁路防护网以及违法在铁路线上行走坐卧、抢越铁路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84 |
对擅自安装、使用电网或者安装、使用电网不符合安全规定、道路施工不设置安全防护设施、故意损毁、移动道路施工安全防护设施以及盗窃、损毁路面公共设施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85 |
对违反规定举办大型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86 |
对公共场所经营管理人员违反安全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87 |
对组织、胁迫、诱骗进行恐怖、残忍表演、强迫劳动以及非法限制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住宅、非法搜查身体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88 |
对胁迫、诱骗、利用他人乞讨或者以滋扰他人的方式乞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89 |
对威胁人身安全或者公然侮辱、诽谤、诬告、陷害他人、威胁、侮辱、殴打、打击报复证人及其近亲属、发送信息干扰正常生活以及侵犯隐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90 |
对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91 |
对猥亵他人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92 |
对虐待家庭成员或遗弃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被扶养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93 |
对强迫交易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94 |
对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或者刊载民族歧视、侮辱内容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95 |
对冒领、隐匿、毁弃、私自开拆、非法检查他人邮件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96 |
对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或者故意损毁财物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97 |
对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阻碍执行职务、阻碍特种车辆通行以及冲闯警戒带、警戒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98 |
对招摇撞骗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99 |
对伪造、变造、买卖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或者买卖、使用上述虚假材料,伪造、变造、倒卖有价票证、凭证以及伪造、变造船舶户牌、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船舶户牌或者涂改船舶发动机号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00 |
对驾船擅自进入、停靠国家管制的水域、岛屿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01 |
对非法以社团名义进行活动,或者擅自经营需公安机关许可行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02 |
对煽动、策划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03 |
对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或不制止住宿旅客带入危险物质、明知住宿旅客是犯罪嫌疑人不报告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04 |
对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人居住或者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屋犯罪不报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05 |
对制造噪声干扰正常生活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06 |
对典当业人员违法承接典当物品或者发现违法嫌疑人赃物不报告、违法收购废旧专用器材、收购赃物、有赃物嫌疑的物品以及收购国家禁止收购的其他物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07 |
对隐藏、转移、变卖、损毁依法扣押、查封、冻结的财物,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窝藏、转移、代销赃物以及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08 |
对协助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09 |
对偷越国(边)境或者为偷越国(边)境人员提供条件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10 |
对故意损坏文物、名胜古迹或者违法实施危及文物安全的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11 |
对偷开他人机动车或者无证驾驶、偷开航空器、机动船舶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12 |
对破坏、污损他人坟墓或者毁坏、丢弃他人尸骨骨灰,或者违法停放尸体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13 |
对卖淫、嫖娼,或者拉客招嫖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14 |
对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15 |
对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物品或者传播淫秽信息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16 |
对组织播放淫秽音像、组织或者进行淫秽表演,参与聚众淫乱活动,以及为淫秽活动提供条件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17 |
对为赌博提供条件或者参与赌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18 |
对非法种植、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储存、使用罂粟壳或者毒品原植物及其种子、幼苗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19 |
对非法持有少量毒品、向他人提供毒品尚不构成犯罪、吸毒以及胁迫、欺骗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20 |
对教唆、引诱、欺骗吸毒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21 |
对为吸毒、赌博、卖淫、嫖娼人员通风报信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22 |
对饲养动物干扰正常生活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23 |
对担保人不履行担保义务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24 |
对逃避执行行政拘留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25 |
对骗领、出租、出借、转让、非法扣押居民身份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26 |
对冒用、使用骗领居民身份证,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27 |
对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或单位泄露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公民个人信息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28 |
对放任卖淫、嫖娼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29 |
对未经许可购买、运输民用爆炸物品或者从事爆破作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30 |
对违反民用爆炸物品标记、登记、销售、购买等管理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31 |
对违反民用爆炸物品运输管理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32 |
对违反爆破作业管理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33 |
对违反民用爆炸物品储存管理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34 |
对民用爆炸物品从业单位违反制度致使民用爆炸物品丢失、被盗、被抢或者爆炸物品丢失、被盗、被抢不报或者非法转让、出借、转借、抵押、赠送民用爆炸物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35 |
对非法携带、邮寄危险物质(民用爆炸物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36 |
对未履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责任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37 |
对非法运输危险物质(烟花爆竹)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38 |
对危险物质(烟花爆竹)丢失不报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39 |
对违反烟花爆竹运输管理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40 |
对非法邮寄、携带危险物质(烟花爆竹)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41 |
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炸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42 |
对未按照规定设置危险化学品安全设施、设备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43 |
对违反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买卖、使用管理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44 |
对未建立承印验证等制度、发现违法犯罪行为未报告、未按规定备案等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45 |
对侮辱国旗、国徽,情节较轻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46 |
对未按规定进行再生资源回收从业备案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47 |
对未按规定保存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登记资料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48 |
对再生资源回收经营中发现赃物、有赃物嫌疑物品不报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49 |
对出卖亲生子女未构成犯罪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50 |
对未经许可、备案购买、运输易制毒化学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51 |
对转借购买、运输许可证及备案证明;违规购买易制毒化学品;未按规定记录、保存、备案易制毒化学品交易情况;丢失、被盗、被抢后不及时报告;使用现金或者实物进行交易;未按规定报告等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52 |
对未经许可或者使用他人的、无效的许可证生产、经营、购买、运输易制毒化学品,或者伪造材料骗取易制毒化学品相关许可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53 |
对运输易制毒化学品货证不符或者未携带许可证、备案证明以及个人违规携带易制毒化学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54 |
对拒不接受易制毒化学品监督检查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55 |
对超出购买许可、备案范围,或者向无购买许可证、备案证明的单位、个人销售易制毒化学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56 |
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流入非法渠道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57 |
对介绍买卖毒品、容留吸毒尚不构成犯罪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58 |
对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59 |
对发布虚假计算机病毒疫情或者未按规定提交计算机病毒样本、未按规定上报计 |
行政处罚 |
260 |
对未建立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制度,或者未采取计算机病毒安全技术防治措施,或者未进行计算机病毒防治教育、培训,或者未及时检测、清除计算机病毒,或者未按规定使用具有许可证的计算机病毒防治产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61 |
对未按规定检测、清除计算机病毒或者未依法保存计算机病毒检测、清除记录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62 |
对利用国际联网制作、复制、查阅、传播违法信息及从事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63 |
对用户在接入单位办理入网手续时未填写用户备案表或者不履行国际联网备案职责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64 |
对传播计算机病毒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65 |
对利用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制作、下载、复制、查阅、发布、传播、使用违法信息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66 |
对为上网消费者提供直接接入互联网的计算机,未建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巡查制度以及不制止、不举报上网消费者违法行为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67 |
对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内利用明火照明、不制止吸烟行为、未悬挂禁烟标志,允许带入、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安装固定封闭门窗栅栏,营业期间封堵、锁闭门窗、安全疏散通道或者安全出口,擅自停止实施安全技术措施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68 |
对违规经营国际互联网络业务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69 |
对伪造、变造、故意损毁人民币;出售、运输、购买、持有、使用伪造、变造的货币;对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真币情节轻微尚不构成犯罪的处 |
行政处罚 |
270 |
对伪造、变造金融票证以及金融票据诈骗、信用卡诈骗、保险诈骗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71 |
对伪造、出售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非法出售、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发票,情节显著轻微,尚不构成犯罪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72 |
对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擅自施工,或者经消防设计审核不合格擅自施工,消防设计抽查不合格不停止施工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73 |
对违法要求降低消防技术标准设计、施工,或者不按照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进行消防设计,或者违法施工、监理降低消防施工质量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74 |
对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配置、设置不符合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损坏、挪用或者擅自停用、拆除消防设施、器材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75 |
对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生产、储存、经营等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76 |
对违法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品;非法携带危险物质(易燃易爆危险品);谎报火警;阻碍消防车、消防艇执行任务或者阻碍消防机构的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77 |
对违反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78 |
对指使、强令他人冒险作业;过失引起火灾的处罚;阻拦、不及时报告火警;扰乱火灾现场秩序、拒不执行火灾现场指挥员指挥;故意破坏、伪造火灾现场的;擅自拆封、使用被查封场所、部位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79 |
对场所使用不符合市场准入、不合格、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逾期未改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80 |
对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不符合规定,或者电器线路、燃气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不符合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81 |
对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逾期未改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82 |
对不履行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义务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83 |
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虚假、失实文件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84 |
对人员密集场所室内外装修、装饰,未使用阻燃材料;在商场、集贸市场、公共娱乐场所以及具有火灾危险的车间、仓库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85 |
对公共娱乐场所经营间进行电焊、气焊(割)等明火作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86 |
对消防控制室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和日常检查、维修保养制度不落实,未保证系统正常运行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87 |
对未取得资质或者资质被注销继续或者冒名从事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88 |
对超越资质范围,或者不再符合资质条件逾期未改、资质条件改正期间从事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89 |
对未设立技术负责人、明确项目负责人,书面结论文件未签名、盖章;未依法签订消防技术服务合同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90 |
对未按标准检测、维修、保养建筑消防设施、灭火器或者维修保养质量不符合标准;未依法公示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91 |
保护性约束至酒醒 |
行政强制 |
292 |
强制报废 |
行政强制 |
293 |
强制拆除 |
行政强制 |
294 |
扣留驾驶证 |
行政强制 |
295 |
扣留车辆 |
行政强制 |
296 |
强制排除妨碍 |
行政强制 |
297 |
拖移机动车 |
行政强制 |
298 |
将机动车移至指定地点停放 |
行政强制 |
299 |
临时查封(消防) |
行政强制 |
300 |
强制执行(消防) |
行政强制 |
301 |
强制拆除(消防) |
行政强制 |
302 |
强制清除(消防) |
行政强制 |
303 |
扣押涉案物品 |
行政强制 |
304 |
对外国人拘留审查 |
行政强制 |
305 |
对外国人限制活动范围 |
行政强制 |
306 |
不准出境、入境 |
行政强制 |
307 |
强制迁离 |
行政强制 |
308 |
收缴、追缴 |
行政强制 |
309 |
强行驱散 |
行政强制 |
310 |
强制传唤 |
行政强制 |
311 |
强制收容教育 |
行政强制 |
312 |
强制性病检查、强制治疗 |
行政强制 |
313 |
取缔 |
行政强制 |
314 |
强制隔离戒毒 |
行政强制 |
315 |
强制检测 |
行政强制 |
316 |
继续盘问 |
行政强制 |
317 |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
行政确认 |
318 |
管制刀具认定 |
行政确认 |
319 |
淫秽物品认定 |
行政确认 |
320 |
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核发 |
行政确认 |
321 |
火灾事故调查 |
行政确认 |
322 |
旅馆变更登记备案 |
其他权力 |
323 |
娱乐场所备案 |
其他权力 |
324 |
爆破作业单位备案 |
其他权力 |
325 |
消防设计备案、抽查 |
其他权力 |
326 |
竣工验收消防备案 |
其他权力 |
327 |
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大陆(台湾)居民往来通行证初审上报 |
其他权力 |
328 |
治安调解 |
其他权力 |
329 |
居民身份证申领、换领、补领以及申领临时身份证 |
其他权力 |
330 |
船舶户口簿、船舶户牌、船民证、临时船民证核发 |
其他权力 |
331 |
户口登记管理 |
其他权力 |
332 |
边境管理区通行证核发 |
其他权力 |
333 |
停车场(库)规划与设计审核 |
其他权力 |
334 |
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记分 |
其他权力 |
335 |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调解 |
其他权力 |
336 |
教练车教学路线、时间指定 |
其他权力 |
337 |
刻制公章申请登记备案(包括印章企事业送检申请表) |
其他权力 |
338 |
责令监护人管教、看管、治疗 |
其他权力 |
339 |
居住证核发 |
其他权力 |
340 |
对临时性户外广告、霓红灯、标示牌、大型标语、高空气球、临街横幅等设置的审批和管理;对在建筑物和设施上张挂、张贴宣传品等的审批 |
行政审批 |
341 |
在城市道路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摆设摊点、堆放物料、充气模型等的监管 |
其他权力 |
342 |
道路旅客运输(包车、旅游)、旅客运输班线经营许可 |
行政审批 |
343 |
道路货物运输(普通)经营许可 |
行政审批 |
344 |
道路旅客、货物运输站经营许可 |
行政审批 |
345 |
机动车维修(二、三类汽车维修;一、二类摩托车维修)经营许可 |
行政审批 |
346 |
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许可、车辆营运许可和驾驶员客运资格证许可 |
行政审批 |
347 |
公路建设工程施工许可 |
行政审批 |
348 |
公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许可 |
行政审批 |
349 |
公路工程竣工决算审批 |
行政审批 |
350 |
公路管辖范围内建设施工许可(含占用、改线、平交、挖掘、穿跨越等事项) |
行政审批 |
351 |
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非公路标志的许可 |
行政审批 |
352 |
超限车辆,确需在公路上行驶的许可 |
行政审批 |
353 |
可能损害公路路面的机具在公路上行驶的许可 |
行政审批 |
354 |
公路用地上的树木,需要更新砍伐的许可 |
行政审批 |
355 |
城市公交经营许可 |
行政审批 |
356 |
对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57 |
对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站(场)经营,未取得客运站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客运站经营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58 |
对取得客运经营许可的客运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客运经营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59 |
对客运班车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或者不按规定的线路、班次行驶的;加班车、顶班车、接驳车无正当理由不按原正班车的线路、站点、班次行驶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60 |
对客运经营者不按规定维护和检测客运车辆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61 |
对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62 |
对客运站经营者允许无经营许可证件的车辆进站从事经营活动的, 客运站经营者允许超载车辆出站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63 |
对客运站经营者不公布运输线路、起讫停靠站点、班次、发车时间、票价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64 |
对未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65 |
对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货物运输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66 |
对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不按照规定携带《道路运输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67 |
对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68 |
对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不按规定维护和检测运输车辆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69 |
对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货物运输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70 |
对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71 |
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不按照规定携带《道路运输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72 |
对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未取得从业资格上岗作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73 |
对托运人不向承运人说明所托运的危险化学品的种类、数量、危险特性以及发生危险情况的应急处置措施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74 |
对未根据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或者未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器材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75 |
对运输危险化学品需要添加抑制剂或者稳定剂,托运人未添加或者未将有关情况告知承运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76 |
对委托未依法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的企业承运危险化学品的; 在托运的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化学品,或者将危险化学品谎报或者匿报为普通货物托运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77 |
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擅自改装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的专用车辆及罐式专用车辆罐体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78 |
对未取得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非法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 使用无效、伪造、变造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件,非法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79 |
对机动车维修经营者非法转让、出租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件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80 |
对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机动车,承修已报废的机动车或者擅自改装机动车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81 |
对机动车维修经营者签发虚假或者不签发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82 |
对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件的,驾驶道路客货运输车辆; 使用失效、伪造、变造的从业资格证件,驾驶道路客货运输车辆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83 |
对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有关机动车驾驶和相关从业要求且没有主动申请注销从业资格,发生重大以上交通事故且负主要责任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84 |
对未取得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擅自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 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者使用未取得出租汽车车辆运营证的车辆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85 |
对未报告原许可机关,擅自终止出租汽车客运经营的; 擅自转让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车辆运营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86 |
对未持出租汽车驾驶员客运资格证上岗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87 |
对出租汽车驾驶员未按照出租汽车里程计价表显示的金额收取运费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88 |
对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者超出许可的营运区域营运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89 |
对出租汽车驾驶员故意绕行或者营运中未经乘客同意搭乘其他乘客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90 |
对出租汽车驾驶员无故拒载乘客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91 |
对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未按规定建立道路运输车辆技术档案的; 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未随车携带班车客运标志牌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92 |
对道路货物运输站(场)因配载造成道路运输车辆超限、超载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93 |
对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未按照有关标准进行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94 |
对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未经综合性能检测出具检测报告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95 |
对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不如实出具检测报告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96 |
对未经批准驾驶车货总重超过七十五吨或者车货总重超过规定标准百分之百的货运车辆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97 |
对道路运输企业未使用符合标准的监控平台、监控平台未接入联网联控系统、未按规定上传道路运输车辆动态信息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98 |
对道路运输企业未建立或者未有效执行交通违法动态信息处理制度、对驾驶员交通违法处理率低于90%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99 |
对道路运输企业未按规定配备专职监控人员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00 |
对道路运输经营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出现故障不能保持在线的运输车辆从事经营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01 |
对破坏卫星定位装置以及恶意人为干扰、屏蔽卫星定位装置信号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02 |
对伪造、篡改、删除车辆动态监控数据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03 |
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收费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04 |
对公路建设项目施工未经交通主管部门批准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05 |
对擅自占用、挖掘公路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06 |
对未经同意或者未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要求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07 |
对未经批准从事危及公路安全作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08 |
对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害路面的机具擅自在公路上行驶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09 |
对车辆擅自在公路上超限行驶和超限使用汽车渡船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10 |
对损坏、移动、涂改公路附属设施或者损坏、挪动建筑控制区的标桩、界桩,可能危及公路安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11 |
对在公路上及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品或者影响公路畅通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12 |
对将公路作为试车场地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13 |
对造成公路损坏未报告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14 |
对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15 |
对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地面构筑物或者擅自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16 |
对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扩建建筑物、地面构筑物或者未经许可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17 |
对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外修建的建筑物、地面构筑物以及其他设施遮挡公路标志或者妨碍安全视距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18 |
对利用公路桥梁进行牵拉、吊装等危及公路桥梁安全的施工作业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19 |
对损坏、擅自移动、涂改、遮挡公路附属设施或者利用公路附属设施架设管道、悬挂物品,可能危及公路安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20 |
对涉路工程设施影响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21 |
对未经批准更新采伐护路林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22 |
对因修建铁路、机场、供电、水利、通信等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公路、公路用地或者使公路改线,未向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23 |
对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未向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24 |
对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未向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25 |
对利用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涵洞铺设电缆等设施,未向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26 |
对利用跨越公路的设施悬挂非公路标志,未向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27 |
对在公路上增设或者改造平面交叉道口,未向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28 |
对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轴荷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限定标准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29 |
对经批准进行超限运输的车辆,未按照指定时间、路线和速度行驶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30 |
对未随车携带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31 |
对租借、转让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32 |
对使用伪造、变造的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33 |
对指使、强令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34 |
对车辆装载物触地拖行、掉落、遗洒或者飘散,造成公路路面损坏、污染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35 |
对公路养护作业单位未按照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进行公路养护作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36 |
对未取得城市公交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城市公交经营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37 |
对城市公交经营者未经批准,擅自中断或者改变营运线路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38 |
对营运车辆因故障不能正常行驶的,城市公交车辆驾驶员、乘务员没有及时组织乘客转乘同线路的其他车辆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39 |
对道路运输经营者未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道路运输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40 |
对道路运输经营者聘用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人员驾驶道路运输车辆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41 |
车辆超载强制卸货 |
行政强制 |
442 |
暂扣没有车辆营运证又无法当场提供其他有效证明的车辆 |
行政强制 |
443 |
强制拆除 |
行政强制 |
444 |
强制拖离或者暂扣车辆、暂扣工具 |
行政强制 |
445 |
标注营运车辆技术等级 |
行政确认 |
446 |
营运客车类型等级评定 |
行政确认 |
447 |
客运班车发车时间裁定 |
行政裁决 |
448 |
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维修经营者、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 |
其他权力 |
449 |
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450 |
退役士兵经济补助 |
行政给付 |
451 |
城乡低保救助 |
行政给付 |
452 |
城乡医疗救助 |
行政给付 |
453 |
五保供养 |
行政给付 |
454 |
临时救助 |
行政给付 |
455 |
孤儿救助 |
行政给付 |
456 |
抚恤优待 |
行政给付 |
457 |
救灾救济 |
行政给付 |
458 |
婚姻登记 |
行政确认 |
459 |
退役士兵参战、参试身份认定 |
行政确认 |
460 |
职工工伤认定 |
行政确认 |
461 |
残疾人证办理 |
行政确认 |
462 |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 |
其他权力 |
463 |
养老保险职工退休审核 |
其他权力 |
464 |
社会保险征缴基数核定(企业社会保险费申报登记、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申报登记、社会保险稽核) |
其他权力 |
465 |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 |
其他权力 |
466 |
生育保险待遇核定 |
其他权力 |
467 |
工伤保险待遇核定 |
其他权力 |
468 |
兽药经营许可证审核 |
行政审批 |
469 |
动物诊疗许可证审核 |
行政审批 |
470 |
乡村兽医登记证核发 |
行政审批 |
471 |
动物防疫合格证核发 |
行政审批 |
472 |
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 |
行政审批 |
473 |
林木采伐许可 |
行政审批 |
474 |
木材运输许可 |
行政审批 |
475 |
森林植物检疫证核发 |
行政审批 |
476 |
取水许可审批 |
行政审批 |
477 |
河、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批 |
行政审批 |
478 |
水土保持方案审查、审批 |
行政审批 |
479 |
对盗伐、滥伐林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80 |
对无木材运输证运输木材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81 |
对擅自改变林地用途、临时征占林地逾期不归还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82 |
对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83 |
对违法开垦、采石、采砂、采土、采种、采脂和其他活动,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坏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84 |
对在林区收购明知是滥伐、盗伐的林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85 |
对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猎捕野生动物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86 |
对损害古树名木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87 |
对未经批准擅自取水、未依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88 |
对未经批准或者未按批准的建设方案兴建涉河建设项目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89 |
对批准项目的生产建设单位违反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90 |
对违反水事法律法规规定,从事影响防洪安全、水工程安全、河势稳定、破坏水资源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91 |
对河道、水工程管理范围内和保护区内的水事违法行为处罚 |
行政处罚 |
492 |
对不依法缴纳水资源费、水土保持补偿费,加处罚款或滞纳金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93 |
暂扣无证运输的木材 |
行政强制 |
494 |
代为补种树木 |
行政强制 |
495 |
代为除治森林病虫害 |
行政强制 |
496 |
封存、销毁违反规定调运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 |
行政强制 |
497 |
代为恢复被损坏的林地原状、植被 |
行政强制 |
498 |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强行拆除 |
行政强制 |
499 |
代收育林基金 |
行政征收 |
500 |
代征收森林植被恢复费 |
行政征收 |
501 |
水资源费征收 |
行政征收 |
502 |
水土保持补偿费 |
行政征收 |
503 |
社会抚养费征收 |
行政征收 |
504 |
代给予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
行政给付 |
505 |
计划生育家庭奖励、特别扶助 |
行政给付 |
506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备案、登记、发放 |
行政确认 |
507 |
个体工商户开业、变更、注销登记 |
行政审批 |
508 |
公司(含分公司)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
行政审批 |
509 |
非公司企业法人(含分支机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
行政审批 |
510 |
企业集团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
行政审批 |
511 |
个人独资企业(含分支机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
行政审批 |
512 |
合伙企业(含分支机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
行政审批 |
513 |
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
行政审批 |
514 |
户外广告(含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登记 |
行政审批 |
515 |
食品流通许可 |
行政审批 |
516 |
餐饮服务许可 |
行政审批 |
517 |
对提供虚假文件、证件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18 |
对格式合同应当备案而不备案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19 |
对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行为的和拍卖企业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争揽业务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20 |
对不正当有奖销售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21 |
对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作引人误解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22 |
对违反被责令暂停销售,不得转移、隐匿、销毁与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关的财物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23 |
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24 |
对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的,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25 |
对未经登记擅自发布户外广告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26 |
对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27 |
对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28 |
对生产、销售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或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产品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29 |
对生产、销售失效、变质的产品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30 |
对生产、销售伪造产品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31 |
对生产、销售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不符合规定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32 |
对拒绝接受依法进行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33 |
对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认证机构伪造检验结果或出具虚假证明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34 |
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属于《产品质量法》规定禁止生产、销售的产品而提供运输、保管、仓储等便利条件的,或者为以假充真的产品提供制假生产技术的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35 |
对服务业的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使用的产品属于《产品质量法》规定仍将禁止销售的产品用于经营性服务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36 |
对隐匿、转移、变卖、损毁被监督部门查封、扣押的物品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37 |
对未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或擅自从事房地产中介服务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38 |
对销售不符合强制性标准商品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39 |
对直销企业有关申请材料内容发生重大变更,未报经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批准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40 |
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41 |
对生产、经销掺假产品、冒牌产品,以“处理品”冒充合格品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42 |
对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列入目录产品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43 |
对经营者私自拆封、毁损代为保管的备份样品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44 |
对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和伪造数据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45 |
对计量偏差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46 |
对生产、销售定量包装商品未正确、清晰地标注净含量和平均实际含量小于其标注净含量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47 |
对销售者销售国家对计量偏差没有规定的商品,其实际量与贸易结算量之差,超过国家规定使用的计量器具极限误差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48 |
对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未依照规定在产品、包装或者说明书上标注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49 |
对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列入目录产品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50 |
对擅自动用、调换、转移、损毁被查封、扣押财物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51 |
对伪造、变造许可证证书、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52 |
对企业用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生产许可证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53 |
对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未按规定定期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提交报告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54 |
对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产品经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或者省级监督抽查不合格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55 |
对承担发证产品检验工作的检验机构伪造检验结论或者出具虚假证明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56 |
对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员从事与其检验的列入目录产品相关的生产、销售活动,或者以其名义推荐或者监制、监销其检验的列入目录产品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57 |
对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员利用检验工作刁难企业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58 |
对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变更申请和未按照规定要求进行标注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59 |
对企业冒用他人的生产许可证证书、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和企业试生产的产品未经出厂检验合格或者未在产品或者包装、说明书标明“试制品”即销售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60 |
对取得生产许可的企业未能持续保持取得生产许可的规定条件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61 |
对企业委托未取得与委托加工产品相应的生产许可的企业生产列入目录产品和企业未向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或者其委托的市县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提交自查报告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62 |
对生产、经营假农药、劣质农药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63 |
对生产假冒他人的防伪技术产品,为第三方生产相同或者近似的防伪技术产品,以及未订立合同或者违背合同非法生产、买卖防伪技术产品或者含有防伪技术产品的包装物、标签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64 |
对防伪技术产品的使用者选用未获得生产许可证的防伪技术产品生产企业生产的防伪技术产品的;选用未获得防伪注册登记的境外防伪技术产品的;在假冒产品上使用防伪技术产品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65 |
对生产、进口、销售不符合强制性能源效率标准的用能产品、设备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66 |
对未在产品说明书和产品标识上注明能耗指标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67 |
对未标注产品材料的成分或者不如实标注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68 |
对生产、销售有毒、有害物质超过国家标准的建筑和装修材料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69 |
对机动车生产企业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机动车型,不执行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或者不严格进行机动车成品质量检验,致使质量不合格的机动车出厂销售的;擅自生产、销售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机动车型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70 |
对产品未经认证或者认证不合格而擅自使用认证标志出厂销售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71 |
对已经授予认证证书的产品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而使用认证标志出厂销售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72 |
对生产、销售和进口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73 |
对未经核准注册使用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商品条码的,在商品包装上使用其他条码冒充商品条码或伪造商品条码的,或者使用已经注销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商品条码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74 |
对委托人未取得厂商识别代码注册证书或者编码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印刷企业承接其商品条码印制业务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75 |
对经销未经核准注册、备案或者伪造的商品条码商品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76 |
对未办理代码登记或者代码证书换领、补发手续以及未按期接受技术监督行政管理部门审查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77 |
对伪造、涂改、出借、转让代码证书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78 |
对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的施工单位在施工前未书面告知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即行施工的,或者在验收后三十日内未将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移交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79 |
对特种设备的制造、安装、改造、重大修理以及锅炉清洗过程,未经监督检验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80 |
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使用特种设备未按照规定办理使用登记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81 |
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使用未取得许可生产,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或者国家明令淘汰、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82 |
对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未按照规定实施充装前后的检查、记录制度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83 |
对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未配备具有相应资格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84 |
对未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85 |
对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电梯维护保养行为的;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未按照本法规定以及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86 |
对发生特种设备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行为的;特种设备事故迟报、谎报或者瞒报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87 |
对特种设备发生一般事故、较大事故和重大事故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88 |
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职责或者负有领导责任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89 |
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不履行岗位职责,违反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规章制度,造成事故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90 |
对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或者检验、检测机构拒不接受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行为的;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擅自动用、调换、转移、损毁被查封、扣押的特种设备或者其主要部件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91 |
对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经许可生产食品添加剂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92 |
对经营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93 |
对未对采购的食品原料和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行检验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94 |
对食品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食品经营柜台的出租者和食品展销会的举办者未审查入场食品经营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95 |
对食品广告的内容含有虚假或者夸大的内容,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96 |
对食品经营者的经营条件发生变化,未依照规定处理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97 |
对销售不符合乳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的乳品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98 |
对不符合乳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存在危害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或者可能危害婴幼儿身体健康和生长发育的乳制品,不停止销售、不追回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99 |
对销售者在发生乳品质量安全事故后未报告、处置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00 |
对食品生产者未及时对不安全食品进行无害化处理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01 |
对食品生产者未保存包括食品召回的批次、数量、比例、原因、结果等的召回记录逾期未改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02 |
对食品生产者违反召回规定的逾期未改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03 |
对食品生产者接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食品安全危害调查通知,但未及时进行调查、拒绝配合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食品安全危害调查或者未按要求及时提交食品安全危害调查、评估报告,逾期不改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04 |
对食品标志未按规定标注应当标注内容逾期未改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05 |
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无生产记录或者销售记录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06 |
对未按规定进行委托加工食品备案或者未按规定在委托加工生产的食品包装上标注的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07 |
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在生产加工活动中使用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产品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08 |
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不能持续保持应当具备的环境条件、卫生要求、厂房场所、设备设施或者检验条件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09 |
对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向负责监督检查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拒绝提供反映其活动情况的真实材料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10 |
对伪造、变造、冒用食品生产许可证证书、QS标志或者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11 |
对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由于食品质量安全指标不合格等原因发生事故造成严重后果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12 |
对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产品经国家监督抽查或者省级监督抽查不合格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13 |
对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出租、出借或者转让食品生产许可证证书、QS标志和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的;违法接受并使用他人提供的食品生产许可证证书、QS标志和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14 |
对生产、经营、使用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者不符合经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的医疗器械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15 |
对药品经营企业购销药品的记录不完整或不准确;药品经营企业不遵守法律规定的方式销售药品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16 |
对药品标识不符合法律规定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17 |
对药品的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在药品购销中暗中给予、收受回扣或者其他利益,药品的生产企业、经营企业或者其代理人给予使用其药品的医疗机构的负责人、药品采购人员、医师等有关人员以财物或者其他利益,情节严重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18 |
对药品零售企业销售药品未开具标明药品名称、生产厂商、数量、价格、批号等内容的销售凭证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19 |
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为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经营药品提供场所,或者资质证明文件,或者票据等便利条件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20 |
查封(封存)违法物品、场所;扣押(扣留)违法物品 |
行政强制 |
621 |
责令经营者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 |
行政强制 |
622 |
对人体造成伤害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医疗器械的控制措施 |
行政强制 |
623 |
查封、扣押 |
行政强制 |
624 |
动产抵押物登记 |
行政确认 |
625 |
个体工商户名称争议裁决 |
行政裁决 |
626 |
对擅自举行大型宗教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27 |
设立宗教活动场所的初审 |
其他权力 |
628 |
宗教有关教职人员备案 |
其他权力 |
629 |
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的初审 |
其他权力 |
630 |
宗教团体筹备、成立、变更、注销前监管(含宗教团体负责人备案) |
其他权力 |
631 |
民族成份变更监管 |
其他权力 |
632 |
生活饮用水及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许可证核发(含集中式供水单位工程项目的卫生审查许可和竣工验收) |
行政审批 |
633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核发(含公共场所单位建设工程的卫生审查许可和竣工验收) |
行政审批 |
634 |
对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行医或者非医师行医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35 |
对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单位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36 |
对卫生质量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继续营业的;未获得健康合格证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拒绝卫生监督的;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37 |
对医疗机构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38 |
对学校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情节严重或者拒不改正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39 |
对拒绝或者妨碍学校卫生监督员依照规定实施卫生监督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40 |
对拒绝提供统计资料、拒绝统计调查、迟报统计资料等统计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41 |
强制隔离治疗、医学观察 |
行政强制 |
642 |
服务价格登记证核发 |
其他权力 |
643 |
娱乐场所设立审批 |
行政审批 |
644 |
文艺表演团体设立审批 |
行政审批 |
645 |
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备案 |
行政审批 |
646 |
个体演员、个体演出经纪人备案 |
行政审批 |
647 |
营业性演出审批 |
行政审批 |
648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设立审批 |
行政审批 |
649 |
出版物零售业务许可 |
行政审批 |
650 |
在风景区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工程施工或爆破作业的审查批准 |
行政审批 |
651 |
风景区文物保护单位维修、文物古建筑维修审查批准 |
行政审批 |
652 |
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变更业务范围或者兼并、合并、分立审批 |
行政审批 |
653 |
设置(安装、使用、接收)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境内电视节目(初审) |
其他权力 |
654 |
申请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许可证(乙种)(初审) |
其他权力 |
655 |
对财政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56 |
对违反会计法有关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57 |
对拒绝、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或者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拒绝、阻碍检查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58 |
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财务收支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59 |
封存、冻结 |
行政强制 |
660 |
暂停拨付、暂停使用 |
行政强制 |
661 |
制定、修改或参与制定、修改风景区所属企业章程 |
其他权力 |
662 |
风景区所属企业财务监督与评价 |
其他权力 |
663 |
风景区所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实施考核并确定薪酬 |
其他权力 |
664 |
风景区所属企业预决算审核和国有资本收益收缴 |
其他权力 |
665 |
风景区所属企业国有资本(股本)变动、产权登记转让(含无偿划转)、资产处置审核 |
其他权力 |
666 |
国有资产评估项目核准和备案 |
其他权力 |
667 |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 |
其他权力 |
668 |
审计监督权 |
其他权力 |
669 |
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审计报告 |
其他权力 |
670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颁发(经营带有储存设施的、汽油加油站、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和专门从事仓储经营的除外) |
行政审批 |
671 |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备案证明颁发(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经营企业) |
行政审批 |
672 |
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企业未取得相关许可或未经备案,擅自生产、经营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73 |
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经营、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企业经营许可证(备案证明)有效期届满继续经营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74 |
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非药品类易制毒经营企业转让、冒用、使用伪造的经营许可证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75 |
对建设单位未按照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或未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76 |
对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实行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分开、工作场所与生活场所分开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77 |
对生产经营单位编造安全培训记录、档案、骗取安全资格证书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78 |
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等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安全资格证或者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79 |
对用人单位提供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材料,未按照规定提供中文说明书或者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80 |
对未取得相应资格、资质证书的机构及其有关人员从事安全评价工作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81 |
对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的场所予以查封,对设施、设备、器材予以查封或扣押 |
行政强制 |
682 |
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作出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相关设施或者设备的决定。可以采取通知有关单位停止供电、停止供应民用爆炸物品等措施,强制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决定。 |
行政强制 |
683 |
危险化学品经营(限九华山安全监管局颁发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工贸(限九华山管委会管辖的)企业应急预案备案 |
其他权力 |
684 |
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
其他权力 |
685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竣工环保验收 |
行政审批 |
686 |
商品房预售许可 |
行政审批 |
687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
行政审批 |
688 |
房地产企业(开发、物管、估价、经纪)资质初审 |
行政审批 |
689 |
对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发包、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单位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90 |
对建设单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91 |
对未组织竣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或对不合格的建设工程按照合格工程验收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92 |
对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93 |
对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者有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94 |
对涉及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没有设计方案擅自施工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95 |
对建设单位未提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未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或者拆除工程的有关资料报送有关部门备案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96 |
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97 |
对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设计单位未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98 |
对工程监理单位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99 |
对监理单位及注册执业人员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00 |
对为建设工程提供机械设备和配件的单位,未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01 |
对出租单位出租未经安全性能检测或者经检测不合格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02 |
对设施安装、拆卸单位未编制拆装方案、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未向施工单位进行安全使用说明,办理移交手续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03 |
对施工单位未按照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施工单位有关人员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者经考核不合格即从事相关工作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04 |
对施工单位未在施工现场的危险部位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或未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以及未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用具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05 |
对施工单位挪用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06 |
对未按要求采取安全施工措施、采取专项防护措施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07 |
对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未经查验或者查验不合格即投入使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08 |
对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09 |
对施工单位委托不具资质的单位承担施工现场装卸自升式架设设施的;以及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未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或者专项施工方案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10 |
对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11 |
对施工单位取得资质证书后,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12 |
工程勘察企业勘察文件没有责任人签字或者签字不全;原始记录不按照规定记录或者记录不完整;不参加施工验槽的;项目完成后,勘察文件不归档保存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13 |
对施工图审查机构超出范围从事施工图审;使用不符合条件审查员;未按规定的内容进行审查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14 |
对建设单位为规避办理施工许可证将工程项目分解后擅自施工,利用虚假证明文件骗取施工许可证,伪造施工许可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15 |
对建筑业企业恶意拖欠分包企业工程款或者农民工工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需要持证上岗的技术工种的作业人员未取得证书上岗,情节严重的等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16 |
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不及时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新设立分支机构不备案等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17 |
对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在建筑工程计价活动中有意抬高、压低价格或者提供虚假报告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18 |
对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19 |
对工程监理企业在监理过程中实施商业贿赂;涂改、伪造、出借、转让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20 |
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不具备工程项目建设管理能力而自行发包;转包工程或将工程分包给不符合资质等级的企业等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21 |
对建设单位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违反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施工;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的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采暖制冷系统和照明设备等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22 |
对施工单位违反未按照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进行施工;未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采暖制冷系统和照明设备进行查验等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23 |
对设计单位未按照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应当修改设计未进行修改的或者使用列入禁止使用目录的技术、工艺、材料和设备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24 |
建筑工程安全监督手续办理 |
其他权力 |
725 |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备案 |
其他权力 |
726 |
建筑工程监督手续办理 |
其他权力 |
727 |
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或者未经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同意,建设单位擅自开工建设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28 |
对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29 |
对试生产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逾期不改正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30 |
对违反本法规定,建设项目的水污染防治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31 |
对造成水污染事故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32 |
对拒报或者谎报规定的有关污染物排放申报事项的;拒绝现场检查或者在被检查时弄虚作假的;不正常使用或者擅自拆除、闲置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以及未采取防燃、防尘措施,在人口集中地区存放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砂石、灰土等物料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33 |
对造成大气污染事故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34 |
对造成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事故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35 |
对未取得资质等级证书或者超越资质等级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36 |
对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售商品房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37 |
房屋登记 |
行政确认 |
738 |
排污费征收 |
行政征收 |
739 |
对基层法律工作者的执业核准 |
行政审批 |
740 |
法律援助给付 |
行政给付 |
741 |
对法律服务工作者违反规定为己谋利或损害他人利益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42 |
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补发、更换 |
其他权力 |
二、江南产业集中区管委会 |
||
(一)法定权力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权力类别 |
1 |
《池州市地方人民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4年本)》中的项目核准和确认 |
行政审批 |
2 |
外商投资项目初审、核准 |
行政审批 |
3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不含房地产项目) |
行政审批 |
4 |
除核准目录外的内资鼓励类、允许类及3亿美元及以下鼓励类、允许类外商投资市级项目备案 |
其他权力 |
5 |
政府投资项目立项和可研报告审查 |
其他权力 |
6 |
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和总投资概算审查 |
其他权力 |
(二)受委托行使权力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权力类别 |
1 |
新、改、扩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审查(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审查) |
行政审批 |
2 |
新、改、扩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审查(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的防护设施设计审查、竣工验收) |
行政审批 |
3 |
对建设单位未按照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或未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 |
对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实行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分开、工作场所与生活场所分开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 |
对生产经营单位编造安全培训记录、档案、骗取安全资格证书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 |
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等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安全资格证或者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 |
对安全培训机构违规开展培训工作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8 |
应急救援预案备案管理 |
其他权力 |
9 |
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
其他权力 |
10 |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 |
行政审批 |
11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 |
行政审批 |
12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 |
行政审批 |
13 |
建设工程规划核实 |
其他权力 |
14 |
改变绿化规划或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含临时占用城市绿地核准) |
行政审批 |
15 |
挖掘城市道路(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燃气等设施)审批 |
行政审批 |
16 |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行政审批 |
17 |
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 |
行政审批 |
18 |
燃气经营许可证初审、审批 |
行政审批 |
19 |
商品房预售许可 |
行政审批 |
20 |
对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发包、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单位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1 |
对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2 |
对建设单位任意压缩合理工期;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降低工程质量;建设单位未按规定办理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或者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3 |
对建设单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4 |
对未组织竣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或对不合格的建设工程按照合格工程验收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5 |
对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未按规定移交建设项目档案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6 |
对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或超越核准的资质等级承担工程;或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7 |
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8 |
对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9 |
对勘察单位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单位未根据勘察成果文件进行工程设计,或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指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生产厂、供应商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0 |
对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者有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1 |
对施工单位未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2 |
对施工单位不履行保修义务或者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3 |
对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对监理单位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4 |
对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承担该项建设工程的监理业务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5 |
对涉及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没有设计方案擅自施工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6 |
对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等注册执业人员因过错造成质量事故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7 |
对给予单位罚款处罚的,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8 |
对建设单位未提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未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或者拆除工程的有关资料报送有关部门备案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9 |
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0 |
对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设计单位未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1 |
对工程监理单位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2 |
对监理单位及注册执业人员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3 |
对为建设工程提供机械设备和配件的单位,未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4 |
对出租单位出租未经安全性能检测或者经检测不合格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5 |
对设施安装、拆卸单位未编制拆装方案、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未向施工单位进行安全使用说明,办理移交手续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6 |
对施工单位未按照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施工单位有关人员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者经考核不合格即从事相关工作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7 |
对施工单位未在施工现场的危险部位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或未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以及未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用具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8 |
对施工单位挪用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9 |
对未按要求采取安全施工措施、采取专项防护措施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0 |
对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未经查验或者查验不合格即投入使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1 |
对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2 |
对施工单位委托不具资质的单位承担施工现场装卸自升式架设设施的;以及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未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或者专项施工方案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3 |
对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4 |
对施工单位取得资质证书后,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5 |
对勘察设计企业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资质;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资质证书等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6 |
对工程勘察企业勘察文件没有责任人签字或者签字不全,原始记录不按照规定记录或者记录不完整,不参加施工验槽的,项目完成后勘察文件不归档保存等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7 |
对勘察设计人员未经注册从事勘察设计活动,勘察设计人员聘用关系违规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8 |
对以个人名义承接注册建筑师业务、收取费用的;同时受聘于二人以上建筑设计单位执行业务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9 |
对施工图审查机构超出范围从事施工图审;使用不符合条件审查员;未按规定的内容进行审查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0 |
对建设单位为规避办理施工许可证将工程项目分解后擅自施工,利用虚假证明文件骗取施工许可证,伪造施工许可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1 |
对在工程发包与承包中索贿、受贿、行贿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2 |
对建筑业企业恶意拖欠分包企业工程款或者农民工工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需要持证上岗的技术工种的作业人员未取得证书上岗,情节严重的等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3 |
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不及时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新设立分支机构不备案等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4 |
对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在建筑工程计价活动中有意抬高、压低价格或者提供虚假报告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5 |
对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6 |
对注册造价工程师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造价工程师注册等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7 |
对聘用单位为申请人提供虚假造价工程师注册材料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8 |
对注册造价工程师或者其聘用单位未按照要求提供造价工程师信用档案信息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9 |
对注册建造师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证书;未取得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担任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或者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从事相关活动等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0 |
对注册建造师聘用单位为申请人提供虚假注册材料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1 |
对检测机构未取得相应的资质,擅自承担检测业务;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资质等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2 |
对注册监理工程师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注册;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证书;未经注册,擅自以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名义从事工程监理及相关业务活动;未办理变更注册仍执业;以个人名义承接业务;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注册证书或者执业印章;泄露执业中应当保守的秘密并造成严重后果;超出规定执业范围或者聘用单位业务范围从事执业活动;同时受聘于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单位,从事执业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3 |
对工程监理企业在监理过程中实施商业贿赂;涂改、伪造、出借、转让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4 |
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不具备工程项目建设管理能力而自行发包;转包工程或将工程分包给不符合资质等级的企业等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5 |
对施工、监理、勘察、设计单位被降低或取消资质后仍按原资质从事经营活动;使用无资格证件人员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6 |
对建设单位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违反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施工;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的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采暖制冷系统和照明设备等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7 |
对施工单位违反未按照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进行施工;未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采暖制冷系统和照明设备进行查验等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8 |
对设计单位未按照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应当修改设计未进行修改的或者使用列入禁止使用目录的技术、工艺、材料和设备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9 |
对工程监理单位未按照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墙体、屋面的保温工程施工时,未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实施监理等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80 |
对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未向购买人明示所售商品房的能源消耗指标、节能措施和保护要求、保温工程保修期等信息,或者向购买人明示的所售商品房能源消耗指标与实际能源消耗不符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81 |
对注册执业人员未执行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82 |
对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申请住房保障、取得保障性住房 或骗取住房租赁补贴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83 |
对有关单位或个人为保障性住房申请人或其家庭成员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84 |
对承租人违规使用保障性住房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85 |
对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生产企业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86 |
对违规使用袋装水泥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87 |
对违规现场搅拌混凝土或者砂浆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88 |
对未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缴纳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89 |
对违规使用粘土砖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90 |
对将未经验收或经验收不合格的房屋交付使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91 |
对未取得资质等级证书或者超越资质等级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92 |
对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售商品房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93 |
对拆改房屋承重结构的;侵占房屋共用部位、公共场地的;损坏共用设施设备的;擅自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94 |
对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的,或者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95 |
非起重类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核发 |
行政确认 |
96 |
房屋权属登记(含转让、抵押、租赁、初始登记) |
行政确认 |
97 |
建筑工程安全监督手续办理 |
其他权力 |
98 |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备案 |
其他权力 |
99 |
建筑起重机械首次出租前(首次安装前)备案 |
其他权力 |
100 |
建筑起重机械等自升式架设设施验收合格登记 |
其他权力 |
101 |
安全生产许可证初审 |
其他权力 |
102 |
建筑工程监督手续办理 |
其他权力 |
103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
行政审批 |
104 |
建设竣工环保验收 |
行政审批 |
105 |
排污费征收 |
行政征收 |
106 |
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城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输核准 |
行政审批 |
107 |
环境卫生设施拆除、迁移、建设的核准 |
行政审批 |
108 |
城市户外大型广告、霓虹灯及桥梁上悬挂物设置及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的审批 |
行政审批 |
109 |
对堆放、吊挂有碍市容物品,拒不改正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10 |
对未按照规定在主要临街城市建筑物上安装空调室外机、排气扇(管)、防盗窗(网)、遮阳篷、太阳能热水器,拒不改正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11 |
对擅自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影响市容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12 |
对在城市建筑物、构筑物、其他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或者未经批准悬挂、张贴宣传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13 |
对未经批准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摆摊设点、出店经营、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影响市容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14 |
对城市施工现场不符合规定,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15 |
对运输液体、散装货物不作密封、包扎、覆盖,造成泄漏、遗撒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16 |
对未履行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义务或者未按照规定清运、处理垃圾、粪便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17 |
对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有关单位和个人逾期未改正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18 |
对破坏公共环境卫生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19 |
对占用城市道路、街巷经营机动车辆修理、清洗业务,影响环境卫生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20 |
对未按照规定的时间、线路和要求清运建筑垃圾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21 |
对未经批准饲养家畜家禽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22 |
对在公共场所遗留宠物粪便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23 |
对损坏环境卫生设施的,擅自拆除、迁移环境卫生设施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24 |
对未按规定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25 |
对未按照标准配套建设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设施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26 |
对擅自关闭、闲置或者拆除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场所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27 |
对随意倾倒、抛洒、堆放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28 |
对未经批准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或者处置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29 |
对垃圾经营性企业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垃圾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30 |
对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企业,未履行清扫、收集、运输、处置义务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31 |
对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企业,未经批准擅自停业、歇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32 |
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33 |
对未经批准或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以及对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34 |
对未经批准,擅自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擅自填埋具有调蓄功能的城市河塘、擅自在城市防洪设施保护范围内设置建筑物、构筑物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35 |
对未经批准在桥梁、道路、路灯上敷设管线、设置广告牌或者其他悬挂物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36 |
对损害、侵占城市道路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37 |
对未在城市道路施工现场设置明显标志和安全防围设施的;占用城市道路期满或者挖掘城市道路后,不及时清理现场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38 |
对未采取防燃、防尘措施,在人口集中地区存放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39 |
对在人口集中地区等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焚烧产生有毒有害烟尘、恶臭气体、烟尘污染的物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40 |
对在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41 |
对在城市道路、广场等公共场所无照经营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42 |
对非机动车未按规定停放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43 |
对违反规定在人行道、公共广场、公共绿化用地停放机动车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44 |
对将废弃油脂和含油废物排入下水道或者随地倾倒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45 |
对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的、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的、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46 |
对建筑垃圾储运消纳场受纳工业垃圾、生活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47 |
对未及时清运建筑垃圾,造成环境污染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48 |
对施工单位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处置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49 |
对非法转让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50 |
对未经核准或超出核准范围处置建筑垃圾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51 |
对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52 |
对损坏城市树木花草、古树名木、绿化设施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53 |
对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54 |
对擅自占用公共绿地摆摊设点以及不服从公共绿地管理的商业服务摊点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55 |
对夜间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56 |
对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产生环境噪声污染建筑施工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57 |
扣留(拖离)违法停放在人行道、公共广场、公共绿化用地上的(非)机动车 |
行政强制 |
158 |
其他权力 |
|
159 |
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企业管理 |
其他权力 |
160 |
个体工商户开业、变更、注销登记 |
行政审批 |
161 |
公司(含分公司)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
行政审批 |
162 |
非公司企业法人(含分支机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
行政审批 |
163 |
企业集团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
行政审批 |
164 |
个人独资企业(含分支机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
行政审批 |
165 |
合伙企业(含分支机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
行政审批 |
166 |
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
行政审批 |
167 |
户外广告(含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登记 |
行政审批 |
168 |
食品流通许可 |
行政审批 |
169 |
餐饮服务许可 |
行政审批 |
170 |
对提供虚假文件、证件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71 |
对格式合同应当备案而不备案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72 |
对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行为的和拍卖企业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争揽业务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73 |
对不正当有奖销售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74 |
对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作引人误解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75 |
对违反被责令暂停销售,不得转移、隐匿、销毁与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关的财物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76 |
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77 |
对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的,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78 |
对未经登记擅自发布户外广告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79 |
对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80 |
对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81 |
对生产、销售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或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产品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82 |
对生产、销售失效、变质的产品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83 |
对生产、销售伪造产品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84 |
对生产、销售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不符合规定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85 |
对拒绝接受依法进行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86 |
对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认证机构伪造检验结果或出具虚假证明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87 |
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属于《产品质量法》规定禁止生产、销售的产品而提供运输、保管、仓储等便利条件的,或者为以假充真的产品提供制假生产技术的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88 |
对服务业的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使用的产品属于《产品质量法》规定仍将禁止销售的产品用于经营性服务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89 |
对隐匿、转移、变卖、损毁被监督部门查封、扣押的物品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90 |
对未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或擅自从事房地产中介服务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91 |
对销售不符合强制性标准商品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92 |
对直销企业有关申请材料内容发生重大变更,未报经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批准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93 |
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94 |
对生产、经销掺假产品、冒牌产品,以“处理品”冒充合格品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95 |
对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列入目录产品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96 |
对经营者私自拆封、毁损代为保管的备份样品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97 |
对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和伪造数据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98 |
对计量偏差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99 |
对生产、销售定量包装商品未正确、清晰地标注净含量和平均实际含量小于其标注净含量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00 |
对销售者销售国家对计量偏差没有规定的商品,其实际量与贸易结算量之差,超过国家规定使用的计量器具极限误差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01 |
对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未依照规定在产品、包装或者说明书上标注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02 |
对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列入目录产品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03 |
对擅自动用、调换、转移、损毁被查封、扣押财物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04 |
对伪造、变造许可证证书、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05 |
对企业用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生产许可证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06 |
对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未按规定定期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提交报告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07 |
对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产品经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或者省级监督抽查不合格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08 |
对承担发证产品检验工作的检验机构伪造检验结论或者出具虚假证明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09 |
对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员从事与其检验的列入目录产品相关的生产、销售活动,或者以其名义推荐或者监制、监销其检验的列入目录产品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10 |
对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员利用检验工作刁难企业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11 |
对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变更申请和未按照规定要求进行标注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12 |
对企业冒用他人的生产许可证证书、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和企业试生产的产品未经出厂检验合格或者未在产品或者包装、说明书标明“试制品”即销售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13 |
对取得生产许可的企业未能持续保持取得生产许可的规定条件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14 |
对企业委托未取得与委托加工产品相应的生产许可的企业生产列入目录产品和企业未向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或者其委托的市县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提交自查报告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15 |
对生产、经营假农药、劣质农药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16 |
对生产假冒他人的防伪技术产品,为第三方生产相同或者近似的防伪技术产品,以及未订立合同或者违背合同非法生产、买卖防伪技术产品或者含有防伪技术产品的包装物、标签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17 |
对防伪技术产品的使用者选用未获得生产许可证的防伪技术产品生产企业生产的防伪技术产品的;选用未获得防伪注册登记的境外防伪技术产品的;在假冒产品上使用防伪技术产品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18 |
对生产、进口、销售不符合强制性能源效率标准的用能产品、设备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19 |
对未在产品说明书和产品标识上注明能耗指标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20 |
对未标注产品材料的成分或者不如实标注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21 |
对生产、销售有毒、有害物质超过国家标准的建筑和装修材料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22 |
对机动车生产企业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机动车型,不执行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或者不严格进行机动车成品质量检验,致使质量不合格的机动车出厂销售的;擅自生产、销售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机动车型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23 |
对产品未经认证或者认证不合格而擅自使用认证标志出厂销售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24 |
对已经授予认证证书的产品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而使用认证标志出厂销售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25 |
对生产、销售和进口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26 |
对未经核准注册使用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商品条码的,在商品包装上使用其他条码冒充商品条码或伪造商品条码的,或者使用已经注销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商品条码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27 |
对委托人未取得厂商识别代码注册证书或者编码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印刷企业承接其商品条码印制业务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28 |
对经销未经核准注册、备案或者伪造的商品条码商品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29 |
对未办理代码登记或者代码证书换领、补发手续以及未按期接受技术监督行政管理部门审查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30 |
对伪造、涂改、出借、转让代码证书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31 |
对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的施工单位在施工前未书面告知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即行施工的,或者在验收后三十日内未将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移交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32 |
对特种设备的制造、安装、改造、重大修理以及锅炉清洗过程,未经监督检验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33 |
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使用特种设备未按照规定办理使用登记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34 |
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使用未取得许可生产,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或者国家明令淘汰、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35 |
对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未按照规定实施充装前后的检查、记录制度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36 |
对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未配备具有相应资格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37 |
对未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38 |
对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电梯维护保养行为的;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未按照本法规定以及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39 |
对发生特种设备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行为的;特种设备事故迟报、谎报或者瞒报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40 |
对特种设备发生一般事故、较大事故和重大事故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41 |
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职责或者负有领导责任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42 |
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不履行岗位职责,违反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规章制度,造成事故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43 |
对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或者检验、检测机构拒不接受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行为的;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擅自动用、调换、转移、损毁被查封、扣押的特种设备或者其主要部件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44 |
对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经许可生产食品添加剂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45 |
对经营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46 |
对未对采购的食品原料和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行检验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47 |
对食品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食品经营柜台的出租者和食品展销会的举办者未审查入场食品经营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48 |
对食品广告的内容含有虚假或者夸大的内容,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49 |
对食品经营者的经营条件发生变化,未依照规定处理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50 |
对销售不符合乳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的乳品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51 |
对不符合乳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存在危害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或者可能危害婴幼儿身体健康和生长发育的乳制品,不停止销售、不追回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52 |
对销售者在发生乳品质量安全事故后未报告、处置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53 |
对食品生产者未及时对不安全食品进行无害化处理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54 |
对食品生产者未保存包括食品召回的批次、数量、比例、原因、结果等的召回记录逾期未改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55 |
对食品生产者违反召回规定的逾期未改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56 |
对食品生产者接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食品安全危害调查通知,但未及时进行调查、拒绝配合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食品安全危害调查或者未按要求及时提交食品安全危害调查、评估报告,逾期不改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57 |
对食品标志未按规定标注应当标注内容逾期未改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58 |
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无生产记录或者销售记录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59 |
对未按规定进行委托加工食品备案或者未按规定在委托加工生产的食品包装上标注的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60 |
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在生产加工活动中使用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产品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61 |
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不能持续保持应当具备的环境条件、卫生要求、厂房场所、设备设施或者检验条件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62 |
对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向负责监督检查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拒绝提供反映其活动情况的真实材料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63 |
对伪造、变造、冒用食品生产许可证证书、QS标志或者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64 |
对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由于食品质量安全指标不合格等原因发生事故造成严重后果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65 |
对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产品经国家监督抽查或者省级监督抽查不合格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66 |
对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出租、出借或者转让食品生产许可证证书、QS标志和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的;违法接受并使用他人提供的食品生产许可证证书、QS标志和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67 |
对生产、经营、使用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者不符合经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的医疗器械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68 |
对药品经营企业购销药品的记录不完整或不准确;药品经营企业不遵守法律规定的方式销售药品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69 |
对药品标识不符合法律规定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70 |
对药品的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在药品购销中暗中给予、收受回扣或者其他利益,药品的生产企业、经营企业或者其代理人给予使用其药品的医疗机构的负责人、药品采购人员、医师等有关人员以财物或者其他利益,情节严重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71 |
对药品零售企业销售药品未开具标明药品名称、生产厂商、数量、价格、批号等内容的销售凭证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72 |
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为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经营药品提供场所,或者资质证明文件,或者票据等便利条件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73 |
查封(封存)违法物品、场所;扣押(扣留)违法物品 |
行政强制 |
274 |
责令经营者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 |
行政强制 |
275 |
对人体造成伤害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医疗器械的控制措施 |
行政强制 |
276 |
查封、扣押 |
行政强制 |
277 |
动产抵押物登记 |
行政确认 |
278 |
个体工商户名称争议裁决 |
行政裁决 |
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
||
(一)法定权力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权力类别 |
1 |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有中方控股(含相对控股)要求的总投资(含增资)3亿美元以下的鼓励类项目核准 |
行政审批 |
2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不含房地产项目) |
行政审批 |
3 |
除核准目录外的内资及3亿美元及以下鼓励类外资项目备案 |
其他权力 |
4 |
技术改造项目备案 |
其他权力 |
5 |
政府投资项目立项、可研报告及初步设计审查 |
其他权力 |
(二)受委托行使权力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权力类别 |
1 |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行政审批 |
2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审批 |
行政审批 |
3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环保验收 |
行政审批 |
4 |
城市户外大型广告、霓虹灯及桥梁上悬挂物设置及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的审批 |
行政审批 |
5 |
城市建筑、生活垃圾处置、运输核准 |
行政审批 |
6 |
个体工商户登记 |
行政审批 |
7 |
内、外资企业及分支机构登记 |
行政审批 |
8 |
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登记 |
行政审批 |
9 |
户外广告(含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登记 |
行政审批 |
10 |
食品流通许可 |
行政审批 |
11 |
餐饮服务许可 |
行政审批 |
12 |
对提供虚假文件、证件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3 |
对格式合同应当备案而不备案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4 |
对不正当有奖销售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5 |
对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作引人误解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6 |
对违反被责令暂停销售,不得转移、隐匿、销毁与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关的财物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7 |
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8 |
对未经登记擅自发布户外广告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9 |
对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0 |
对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1 |
对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或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产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2 |
对生产、销售失效、变质的产品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3 |
对伪造产品产地或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或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4 |
对生产、销售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不符合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5 |
对拒绝接受依法进行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6 |
对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认证机构伪造检验结果或出具虚假证明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7 |
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属于《产品质量法》规定禁止生产、销售的产品而提供运输、保管、仓储等便利条件的,或者为以假充真的产品提供制假生产技术的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8 |
对服务业的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使用的产品属于《产品质量法》规定仍将禁止销售的产品用于经营性服务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9 |
对隐匿、转移、变卖、损毁被监督部门查封、扣押的物品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0 |
对销售不符合强制性标准商品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1 |
对直销企业有关申请材料内容发生重大变更,未报经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批准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2 |
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3 |
对生产、经销掺假产品、冒牌产品,以“处理品”冒充合格品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4 |
对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列入目录产品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5 |
对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和伪造数据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6 |
对计量偏差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7 |
对生产、销售定量包装商品未正确、清晰地标注净含量和平均实际含量小于其标注净含量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8 |
对销售者销售国家对计量偏差没有规定的商品,其实际量与贸易结算量之差,超过国家规定使用的计量器具极限误差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9 |
对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未依照规定在产品、包装或者说明书上标注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0 |
对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列入目录产品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1 |
对擅自动用、调换、转移、损毁被查封、扣押财物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2 |
对伪造、变造许可证证书、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3 |
对企业用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生产许可证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4 |
对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未按规定定期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提交报告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5 |
对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产品经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或者省级监督抽查不合格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6 |
对承担发证产品检验工作的检验机构伪造检验结论或者出具虚假证明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7 |
对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员从事与其检验的列入目录产品相关的生产、销售活动,或者以其名义推荐或者监制、监销其检验的列入目录产品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8 |
对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员利用检验工作刁难企业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9 |
对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变更申请和未按照规定要求进行标注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0 |
对企业冒用他人的生产许可证证书、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和企业试生产的产品未经出厂检验合格或者未在产品或者包装、说明书标明“试制品”即销售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1 |
对取得生产许可的企业未能持续保持取得生产许可的规定条件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2 |
对企业委托未取得与委托加工产品相应的生产许可的企业生产列入目录产品和企业未向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或者其委托的市县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提交自查报告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3 |
对生产、经营假农药、劣质农药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4 |
对生产假冒他人的防伪技术产品,为第三方生产相同或者近似的防伪技术产品,以及未订立合同或者违背合同非法生产、买卖防伪技术产品或者含有防伪技术产品的包装物、标签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5 |
对防伪技术产品的使用者选用未获得生产许可证的防伪技术产品生产企业生产的防伪技术产品的;选用未获得防伪注册登记的境外防伪技术产品的;在假冒产品上使用防伪技术产品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6 |
对生产、进口、销售不符合强制性能源效率标准的用能产品、设备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7 |
对未在产品说明书和产品标识上注明能耗指标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8 |
对未标注产品材料的成分或者不如实标注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9 |
对生产、销售有毒、有害物质超过国家标准的建筑和装修材料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0 |
对机动车生产企业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机动车型,不执行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或者不严格进行机动车成品质量检验,致使质量不合格的机动车出厂销售的;擅自生产、销售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机动车型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1 |
对产品未经认证或者认证不合格而擅自使用认证标志出厂销售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2 |
对已经授予认证证书的产品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而使用认证标志出厂销售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3 |
对生产、销售和进口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4 |
对未经核准注册使用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商品条码的,在商品包装上使用其他条码冒充商品条码或伪造商品条码的,或者使用已经注销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商品条码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5 |
对委托人未取得厂商识别代码注册证书或者编码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印刷企业承接其商品条码印制业务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6 |
对经销未经核准注册、备案或者伪造的商品条码商品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7 |
对未办理代码登记或者代码证书换领、补发手续以及未按期接受技术监督行政管理部门审查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8 |
对伪造、涂改、出借、转让代码证书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9 |
对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的施工单位在施工前未书面告知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即行施工的,或者在验收后三十日内未将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移交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0 |
对特种设备的制造、安装、改造、重大修理以及锅炉清洗过程,未经监督检验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1 |
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使用特种设备未按照规定办理使用登记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2 |
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使用未取得许可生产,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或者国家明令淘汰、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3 |
对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未按照规定实施充装前后的检查、记录制度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4 |
对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未配备具有相应资格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5 |
对未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6 |
对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电梯维护保养行为的;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未按照本法规定以及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7 |
对发生特种设备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行为的;特种设备事故迟报、谎报或者瞒报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8 |
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职责或者负有领导责任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9 |
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不履行岗位职责,违反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规章制度,造成事故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80 |
对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或者检验、检测机构拒不接受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行为的;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擅自动用、调换、转移、损毁被查封、扣押的特种设备或者其主要部件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81 |
对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经许可生产食品添加剂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82 |
对经营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83 |
对生产、销售不符合乳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的乳品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84 |
对不符合乳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存在危害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或者可能危害婴幼儿身体健康和生长发育的乳制品,不停止销售、不追回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85 |
对销售者在发生乳品质量安全事故后未报告、处置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86 |
对食品生产者未及时对不安全食品进行无害化处理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87 |
对食品生产者未保存包括食品召回的批次、数量、比例、原因、结果等的召回记录逾期未改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88 |
对食品生产者违反召回规定的逾期未改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89 |
对食品标志未按规定标注应当标注内容逾期未改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90 |
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无生产记录或者销售记录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91 |
对未按规定进行委托加工食品备案或者未按规定在委托加工生产的食品包装上标注的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92 |
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在生产加工活动中使用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产品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93 |
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不能持续保持应当具备的环境条件、卫生要求、厂房场所、设备设施或者检验条件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94 |
对伪造、变造、冒用食品生产许可证证书、QS标志或者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95 |
对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产品经国家监督抽查或者省级监督抽查不合格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96 |
对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出租、出借或者转让食品生产许可证证书、QS标志和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的;违法接受并使用他人提供的食品生产许可证证书、QS标志和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97 |
对生产、经营、使用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者不符合经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的医疗器械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98 |
对药品经营企业购销药品的记录不完整或不准确;药品经营企业不遵守法律规定的方式销售药品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99 |
对药品标识不符合法律规定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00 |
对药品零售企业销售药品未开具标明药品名称、生产厂商、数量、价格、批号等内容的销售凭证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01 |
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为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经营药品提供场所,或者资质证明文件,或者票据等便利条件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02 |
优抚资金给付 |
行政 |
103 |
查封(封存)、扣押(扣留) |
行政强制 |
104 |
责令经营者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 |
行政强制 |
105 |
动产抵押物登记 |
行政确认 |
106 |
个体工商户名称争议裁决 |
行政裁决 |
107 |
临时救助资金发放 |
其他权力 |
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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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权力类别 |
1 |
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
其他权力 |
2 |
提取住房公积金核准 |
其他权力 |
3 |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核准 |
其他权力 |
五、市地方志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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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权力类别 |
1 |
地方志资料征集 |
其他权力 |
六、市残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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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权力类别 |
1 |
市本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 |
行政征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