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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县区信箱

关于香格里拉D区电动车充电桩管理问题的诉求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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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一、事件经过
本人于2025年8月14日傍晚在香格里拉小区D区11栋楼下公共充电桩为电动车充电,次日(8月15日)7:30发现车辆坐垫遭恶意划毁。虽在物业群反馈,但未获实质性解决。因充电桩区域无监控,无法追溯责任人,现向贵局提出以下管理建议。

二、核心诉求

敦促物业履行管理职责
当前物业对充电桩区域疏于管理,非充电车辆长期占用车位,导致需充电车主被迫挪车,易引发矛盾(如拔充电器、破坏车辆等)。
建议物业建立巡查制度,对违规停放车辆贴条警告或清拖,并公示管理规则。
加装监控与安全防护
充电桩区域无监控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本次仅为坐垫损毁,未来不排除出现更恶劣行为(如放置尖锐物、投毒等)。
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物业应配合业主完善公共区域安防设施。
优化充电桩使用机制
推行“充电车位专用”制度,通过智能地锁或扫码占用监测,避免资源浪费。
增设充电排队提示功能,减少车主间冲突。

留言类型: 投诉 留言时间:2025-08-15 09:36
回复

关于网友反映的香格里拉D区电动车充电桩管理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安排专人办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网友为香格里拉D区业主,于8月15日发现其电动车坐垫遭划毁,向小区物业反馈无果,由于该区域为监控死角,目前无法追溯责任人,现我局已督促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加大该区域巡查力度,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2025年8月19日,工作人员与网友联系,网友表示满意。

2025年8月20日

承办单位:【贵池区】区住建局 回复时间:2025-08-20 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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